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根据《公务员法》《遵义市市直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<单位>工作人员登记)科级及以下干部选调工作实施意见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,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基层择优选调公务员,为规范有序开展选调工作,特制定本公告。
一、选调计划及职位设置
本次选调职位共1个,计划选调公务员1名。选调职位详见《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基层选调公务员职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
(一)选调范围
遵义市所辖县(市、区)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<单位>工作人员登记)、乡(镇、街道)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<单位>工作人员登记)的人员。
(二)选调的资格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、政治素质过硬;
2.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,品行端正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;
3.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,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;
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(市、区)、乡(镇、街道)党政机关,村(社区)党组织或村(居)委会,以及各类企业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。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,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,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
4.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;
5.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);
6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
7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8.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(详见附件1);
9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三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选调:
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、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2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受到诫勉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;
5.新录用乡(镇、街道)公务员在乡(镇、街道)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(含试用期);
6.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7.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;
8.乡(镇、街道)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;
9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以上选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,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9月1日止。
三、报名、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
2023年9月4日至9月5日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。
(二)报名方式
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。在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考试公告,报名资料报送至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办公室(遵义市行政中心1号楼608)。
(三)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:
1.《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基层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》(附件2),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(加盖公章),并经干部管理权限县(市、区)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(加盖公章)。
2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3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;
4.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。包含《公务员登记表》或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<单位>工作人员登记表》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》、最新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,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或部门印章;
5.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6.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(电子版)。
报考者需对本人所提供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选调资格。因错报、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报考者本人负责。
(四)资格初审
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《报名推荐表》及相关材料后,对符合条件的,在《报名推荐表》相应位置签署意见;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、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,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,说明理由。
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,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选调资格。
报考该职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大于30人时,进行笔试。若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者等于30人时,不进行笔试,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数等于3:1比例的,所有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不足3:1的,取消该职位选调。